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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时间:
2019-02-27 15:46:46
作者:
刘老师
阅读:
来源:
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8〕1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科学谋划玉林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做到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切实保障城区及各地(学校)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保障机制

  成立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新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见附件1、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义教新生入学办”,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原则。

  (二)坚持“按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

  (三)按政策落实驻地现役军人、军烈士(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并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下同)子女就读原则。

  (四)按照政策落实地段内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就读原则。

  (五)根据人才引进政策,落实地段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六)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原则。贯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为入学主要依据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工作,落实教育资助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失学。

  (七)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

  (八)实行网上入学安排工作原则。

  (九)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

  四、新生入学学校

  本方案中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市直学校及玉州区和玉东新区按区域划定的部分城区公办学校,其中,玉林市市直城区学校包括:玉林高中附属初中、玉林师院附属中学初中部、玉林市育才中学初中部和小学部、玉林市大府园中学;玉州区城区学校和玉东新区城区学校,以其划定范围公布的名称为准。

  五、小学新生入学

  (一)入学对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小学入学须满6周岁。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含此日)以前出生。因此,各小学不得接受2012年9月1日(含此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

  1.具有玉林市城区(含玉州区、玉东新区和市直学校)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日(含当日)前。

  2.符合申请条件的驻地现役军人、军烈士的适龄子女等。

  3.符合申请条件地段内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等。

  4.符合申请条件的地段内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5.符合玉林市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各小学要确保户籍在学校服务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儿童未到学校报名的,村委或社区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入学。

  (二)小学新生入学有关规定

  1.A类:地段生入学

  到户籍地址服务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称为地段生。各小学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中所公布的地段,接受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②适龄儿童的户口薄,(如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薄,需加验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下同)。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

  2.B类:驻地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地段内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等入学。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适龄儿童的户籍簿;(2)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3)军官证、公安和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书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CD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方可报名:

  (1)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

  (2)随迁子女父(母)在玉林城区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包括自有独立房产(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性质,还没交房或交房尚未入住不能作为就近入学依据。下同)或合法租住。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C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自有独立房产且实际已入住,以自有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

  C1.玉林城区户籍小学新生,要求以适龄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 由其法定监护人带相关材料(户籍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独立房产地址服务范围的小学申请就近入学。

  在材料审核时,需审核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少年的户籍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独立房产需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a.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b.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书》;c.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需要网上申请。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

  C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且实际已入住,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少年。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适龄少年的户籍薄;③《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④独立房产需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a.法定监护人 的《房屋所有权证》;b.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书》;c.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 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和最近的纳税证明;b.合法的劳动合同和最近的三个月工资流水帐。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D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市城区经商或务工,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固定租赁住所及合法收入的随迁适龄儿童入学申请。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适龄儿童的户口薄,③《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④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住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⑤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帐。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学校对D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①户籍簿:适龄儿童的家庭户籍簿(5分);

  ②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5分);

  ③租房合同(10分):房屋租赁合同(3分),房东房产证(3分),最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发票(4分)。

  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5分)。

  ⑤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15分);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帐(10分)。

  (2)加分(10分)

  ①玉林市城区经商、务工,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②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三)入学顺序:

  根据学位情况完成A类和B类适龄儿童入学,统筹安排C类和D类适龄儿童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或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入学。

  (四)适龄儿童网上填报信息时间、方式

  1.时间: 7月30日-8月3日。

  2.方式:统一进行网上填报,登录玉州区教育信息网,网址:edu.ylyz.gov.cn(因特殊情况没有在网上报名的,可在规定审核材料的时间内现场报名)。

  (五)资料和信息核审

  网上填报成功后,家长自行打印《2018年适龄儿童个人信息登记表》,带上此表及相关材料于8月4-5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和量化打分,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已填报的信息,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并存档复印件。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上报系统。

  8月6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六)新生入学名单公布时间、方式

  时间: 8月22日

  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信息网查询

  (七)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时间:8月23-24日

  地点:入学学校

  (八)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1.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3.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籍所在的地段学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六、小学升初中新生入学

  (一)入学对象

  1.户籍属玉林市城区(含市直、玉州区、玉东新区)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日(含当日)前。

  2. 符合申请条件的驻地现役军人、军烈士的适龄子女等。

  3. 符合申请条件的地段内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等。

  4. 符合申请条件的地段内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5.符合地段内的玉林市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新生入学有关规定

  1.A类:玉林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具有玉林城区户籍(含市直单位、玉州区和玉东新区,下同)的小学毕业生。

  (1)在玉林城区公办小学和有办学许可证的办民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各区(校)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已根据小学毕业时核验的户籍地址划分到相对应的初中。不用网上申请。

  注: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入学的学生属地段生,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待遇。

  (2)在玉林城区外小学毕业要求返回原籍就读的玉林城区户籍学生,请于7月15日前带学生的户籍簿、学籍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中心小学或玉州区教育局(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教育股(市直学校到所属学校)审核、报名,由各区(校)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户籍地段服务学校直接安排入相对应的初中就读,不用网上申请。

  2.B类:驻地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地段内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等入学。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适龄少年的户籍簿;(2)军官证、公安和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书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CD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申请入学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方可报名:

  (1)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

  (2)随迁子女父(母)在玉林城区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包括自有独立房产和合法租住。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C类:C1.玉林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求以适龄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 由其法定监护人带相关材料(户籍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独立房产地址服务范围的初中申请就近入学。

  在材料审核时,需审核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少年的户籍簿;②独立房产需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a.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b.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书》;c.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需要网上申请。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

  注:以房产地址申请就近入学的学生不属地段生,不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待遇。

  C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且实际已入住,以自有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少年。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适龄少年的户籍薄;③独立房产需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a.法定监护人 的《房屋所有权证》;b.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书》;c.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 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帐。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D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市城区经商或务工,在学校服务地段有固定租赁住所的随迁适龄少年入学申请。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适龄少年的户籍薄,③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住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学校对D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提供的材料实行量化打分。

  量化积分计算办法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①户籍簿:适龄少年的户籍薄(5分)。

  ②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20分)

  ③租房合同(10分):房屋租赁合同(3分),房东房产证(3分),最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发票(4分)。

  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15分);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帐(10分)。

  (2)加分(10分)

  ①玉州城区经商、工作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②缴交有“五险一金” 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三)入学顺序

  根据学位情况完成A类和B类新生入学,统筹安排C类和D类新生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或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入学。

  (四)初中(非地段)新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间、方式

  1.时间: 7月30日-8月3日。

  2.方式:统一进行网上填报,登录玉州区教育信息网,网址:edu.ylyz.gov.cn。 (网上没有报名的,可在规定审核材料的时间内现场报名)。

  (五)资料及信息核审

  1. B类、C类、D类新生网上填报信息成功后,家长自行打印《2018年适龄儿童个人信息登记表》,携带此表及相关材料于8月4-5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和量化打分,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填报信息,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存档复印件。

  2.玉林市城区市直学校地段生(含A类)材料核审。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玉林高中附属初中、玉林市育才中学、师院附中等校)服务地段的地段生,需在8月4-5日期间,持①学生家庭的户籍簿、②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服务学校进行验证。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填报信息,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存档复印件。

  2018年8月6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均不能再修改,系统自动锁定信息。

  (六)初中新生入学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时间:8月22日

  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信息网查询

  (七)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23-24日

  地点:入学学校

  (八)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1.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3.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籍所在的地段学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七、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

  适龄儿童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方能送教上门。

  八、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有关规定

  玉林市城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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